29 January 2010

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是
喜欢他的全部?
还是在喜欢的当儿,
彼此迁就,包容,或改变对方?

听很多人说过,
在你喜欢的人的面前,
最好不要表现得太过殷勤,
这样好像是在表示
“是你需要他,而不是他需要你。”
如果你太过殷勤,
别人也会觉得你很贱。

这是谁说的“真理”。
难道,喜欢一个人就不能互相真心的付出吗?
还要彼此隐瞒,
这样的感觉,很不真实。
我真的很痛恨那些别人为他一厢情愿的付出,
他却只当别人是他获利的工具的那些人。(去死吧)

他一直为你真心的付出,而你又不喜欢他。
至少,你可以向他说声抱歉。

说“对不起”的权利,每个人都有,
难道你就没有勇气去说声抱歉吗?
还是你觉得,
这样一直利用别人对你的付出是对的?
我不知道。

如果你是那一个因为付出而被利用的人,
请不要再傻了,
就算那位利用你的人接受了你,
那也只是他想让你更殷勤的为他付出,罢了。

*那种自私自利的人,没有资格,拥。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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